原标题:交易失败,现场抢走20万!犯罪嫌疑人次日落网
本文转自【江西公安】;
“我们拿着现金来交易,到了以后发现没有收到货,便拒绝支付货款,对方就把我们身上的现金给抢了。”
现场交易 被抢20万
2023年8月23日中午13时许,抚州临川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河南籍席某两兄弟报警称,他们携带的20万元现金被人抢劫了。
两名报案人告诉民警,2023年7月初,他们想投资一些虚拟货币泰达币(USTD),经过中间人介绍,认识了出售虚拟货币的湖南男子黄某和广东男子李某,对方表示有交易的意向,并开出条件,要现金交易。8月23日在中间人的安排下,席某两兄弟带着20万元现金,来到抚州市与对方当面交易。
当天12时,黄某和李某当场通过数字钱包平台,将泰达币转至中间人指定的钱包账户后,随后要求席某两兄弟付款,但席某查询虚拟币钱包,发现并没有到账,便拒绝支付货款,黄某和李某两人见对方要离开,遂上前抢席某身上的背包,争抢中将席某打倒后,抢走他们的双肩包(包内有现金20万元),随后逃离交易现场。
火速出击 嫌疑人次日落网
接到报警后,临川警方迅速组织刑侦部门开展侦查,经过摸排和分析研判,民警循线追踪,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2023年8月24日7时,民警在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将两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被抢的现金20万元也悉数追回。
经讯问,嫌疑人黄某、李某向民警供述,本不想实施抢劫,但当自己把虚拟币转入指定的账户后,对方却以没有收到为由,拒绝付款,恼羞成怒便萌生了抢劫对方现金的歹念,至于该笔虚拟币交易为何没有到账,公安机关仍在调查。目前,嫌疑人黄某、李某均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虚拟货币不具有代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币交易风险大,不受法律保护,价值无保障,使用虚拟币参与洗钱涉嫌违法犯罪,望广大民众谨记!
来源:临川公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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