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永年:科创时代中国需要更多的企业家精神(郑永年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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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历史地看,“企业家精神”的概念也是近代西方的产物,是和西方国家近代企业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密切相关。法国早期经济学家让-巴蒂斯特·赛伊认为,企业家就是冒险家,是把土地、劳动、资本这三个生产要素结合在一起进行活动的第四个生产要素,企业家承担着可能破产的巨大风险。英国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也认为,企业家是以自己的创新力、洞察力和统帅力,发现和消除市场的不平衡性,给生产过程提出方向,使生产要素组织化的人。

郑永年:科创时代中国需要更多的企业家精神(郑永年简历)

图源 网络

★郑永年: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席

广州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理事长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前海国际事务研究院院长

二十大对科教、科技和人才做了大篇幅的论述,这不仅仅是为了回应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更是中国内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从世界经济史发展来看,高质量发展需要科创。可以预见,一个新的科创时代的到来。企业家是科创的主体。企业家如何扮演好这个主体作用?这是整个社会必须思考的大问题。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区分一下“商人”和“企业家”之间的区别。在实践中,我们很难把“商人”和“企业家”两个群体区分开来,但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尤其在精神层面。

不是所有商人都可以成为企业家

我曾经研究过中国的企业家群体,发现企业家群体中普遍存在着(至少)如下一些特征:

一、以钱的数量来衡量自己的成功和企业的成功,赚钱变成了自己和企业的唯一目标。不过,如果企业没有除了钱的数量之外的目的,那么企业很少能够找到格局,因为光是钱很难撑起企业的格局。没有了格局,不管赚了多少钱,也只是小商人一个;

二、大多数企业集中在几个最赚钱、能赚快钱的行业,例如早期的煤炭企业和很长时间以来的房地产,更有一些企业脱离自己本来的行业而转入赚快钱行业;

三、“跟风”现象严重,哪个地方可以赚钱了,企业家就会蜂拥而至,造成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和向下竞争,大多数企业没有自己的持之以恒的探索和追求;

四、企业大多是加工业,即为别人(别国)加工。中国尽管被视为是世界的制造工厂,但绝对没有形成“中国制造”,更不用说的“中国智造”了,充其量只是“中国组装”;

五、依靠市场的简单并且无限扩张而赚取微薄的利润,产品的附加值很低;

六、大多数企业经营者到了中年在企业碰到瓶颈的时候就成为简单的消费者,有了钱就进行大量的个人消费,大多成为油腻中年,再也没有进取心;

七、大多数企业进行的是简单再生产,经不起折腾,企业出生率高,死亡率也同样高。

如果这些是中国“企业家”的主要特征,那么这个群体充其量也只是商人。商人和企业家有关联。“商人”的范畴要比“企业家”广,但并不是所有商人都可以成为企业家,都具有企业家精神。商人一直被定义为“以别人产生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贸易,从而赚取利润的人”,也被称为生意人。中国传统上有“士农工商”“四民”,工、商是两个不同的阶层。“工”指的是“工匠”,有技术含量。自近代以来,较之“商”,“工”更靠近“企业家”。

在传统中国,商业的崛起和农业和手工业的发达有关。商人作为独立的职业,也是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所产生的结果。不过,传统上,商人的社会地位极低,处于“士农工商”社会结构的最低端。由于人口众多,历代统治者把农业视为是立国之本,商人成为统治者眼中的末业。“重农抑商”是历代皇朝的基本国策,统治者都或多或少有打压商人的政策。

早就春秋战国时代,韩非子在《五蠹》中就把商人看作是社会的蛀虫。汉高祖曾发过一道禁令,规定商人必须纳重税,不得穿丝绸衣服,不得骑马,子子孙孙都不得做官。汉武帝发令,商人不论登记与否,一律课重税。不许商人和家属拥有土地,违者土地没收,并充当奴隶。隋唐科举制明确规定,商人及其子弟不得参加科举考试。

宋朝只允许商人中有“奇才异行者”应举。不过,官方的这些政策在实际层面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商人的生活是可以争议的。尽管商人在官方的意识形态中的地位不高,但商人较之其他两个阶层(即农、工)更容易赚钱和积累财富,商人的经济地位实际上远较农、工高。即使在政治上,很多朝代对商人也是采取“招安”政策,鼓励商人购置土地、容许和鼓励商人的下一代考功名。不过,历代皇朝的小农意识形态,的确有效遏止了中国社会发展成为商业社会。

近代以降,商业已不局限于过去的贩运和零售的运作状态,而是渗透进各个行业。因为整个社会都在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基本状态,商人的社会地位有了空前的提高。不过,中国的商人并没有从传统的“低端”文化中解放出来,这个群体的行为仍然停留在传统模式,无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更为重要的是,这个群体并没有把自己提升成为企业家。

这和西方社会构成了明显的对照。西方社会本来就没有类似中国“四民”的区分,商人的地位历来就比较高。近代以来西方社会诸多变化中,商人历来就是主角。在罗马帝国解体之后,欧洲并不存在中央集权,而是产生了众多的城市,而城市的主体便是商人。即使在中央集权制度形成之后,商人仍然是政治主体。因此,马克思认为当时的西方国家仅仅是资本的“代理人”。

西方近代以来经济领域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很多商人转变成为企业家。一般说来,企业家被视为是能够自己创立并运营企业的人。企业家对整个企业承担责任,并为企业长远利益着想谋划。一个人如果接手前任所拥有的事业,并且做法不具创新、突破或者变革的特点,就不符合企业的原来“创立”的意义,也就是说不会被视为是“企业家”。如果企业传承于接班人或者第二代,而在发展方面展现求变、模式与前朝有显著不同的特征,那么,仍然可以称得上是“企业家”。

所以说,尽管在人们的概念中“商人”和“企业家”不是那么容易能够区分开来,但人们也很清楚,不是每一位经商、从商或者有频繁商业行为的人都可以称为企业家。把“商人”和“企业家”区分开来的就是经济学们一直在讨论的“企业家精神”。

中国为何缺少“企业家精神”

历史地看,“企业家精神”的概念也是近代西方的产物,是和西方国家近代企业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密切相关。法国早期经济学家让-巴蒂斯特·赛伊认为,企业家就是冒险家,是把土地、劳动、资本这三个生产要素结合在一起进行活动的第四个生产要素,企业家承担着可能破产的巨大风险。英国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也认为,企业家是以自己的创新力、洞察力和统帅力,发现和消除市场的不平衡性,给生产过程提出方向,使生产要素组织化的人。

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的“企业家”定义最为经典。熊彼特认为,企业家是不断在经济结构内部进行“革命突变”,对旧的生产方式进行“毁灭性创新”,实现经济要素创新组合的人。

他归纳了实现经济要素新组合(也就是创新)的五种情况:

一、采用一种新产品或一种产品的某种新的特性;

二、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这种方法是在经验上尚未通过鉴定的;

三、开辟一个新市场;

四、取得或控制原材料(或半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

五、实现一种新的产业组织。

和熊彼特一样,美国经济学家彼得·德鲁克也认为,企业家就是革新者,是勇于承担风险、有目的地寻找革新源泉、善于捕捉变化、并把变化作为可供开发利用机会的人。

如果人们把社会对“商人”和对“企业家”的看法做一比较,就可以看出“企业家”的一些本质特征,即冒险家和创新者。因此,在经济学里面,企业家更多的是代表一种素质,而不是一种身份和职务。

在西方,诚如德国社会学家韦伯(Max Weber)所说,宗教革新所产生的“新教伦理”解释了企业家赚钱的合理性。企业家不仅无需对赚钱负有“罪”的感觉,更进一步具有了使命感。他们的使命是改变世界,无论是在政治领域还是在其他领域。企业家不以赚钱的多少来衡量自己的成败;有了钱就要追求自己的使命,钱本身并非目的,而是追求自己使命的工具和手段。

而当代人们频繁讨论的所谓的“企业的社会责任”,反而是次要的,主要是要企业家去照顾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企业的社会责任”即是企业家对社会的一种责任,但这种责任也是为了通过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而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这些变化是质变还是量变呢?中国的经济结构肯定是变化了,从农业社会转型到商业社会、工业社会,甚至是后工业社会。但主导商人的文化有没有变化?答案是显然的:变化并不大;即使有变化,也是表象上的。直到今天,商人仍然是商人,企业家仍然鲜有。

这种“恒定不变”状态的因素既有个体层面的因素,也有制度层面的因素。在个体层面,企业家及其企业仍然是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它们没有公共目标,没有使命感,对社会和国家也没有多少使命感。简单地说,企业家缺少格局。有人说,中国的商人赚再多的钱也仍然是“穷人”,这并非没有任何道理。

制度层面的因素似乎更为重要。因为企业家拥有政治社会的抱负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企业家不得不转向把“赚钱”作为唯一的目标。此外,产权(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法治、有效的税收等制度的缺失,更遏止了企业家产生企业家精神。

不管如何,在企业家仍然鲜少的情况下,中国式现代化面临诸多瓶颈。20大已经开启了通往2035年实现基本社会主义现代化、2050年实现全面社会主义现代的进程。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需要政府和企业两者之间的合作。就政府而言,所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在文化和制度层面为企业家群体的产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邓小平时代,我们强调“发展是硬道理”,现在我们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两者的意思是一样的。问题是如何实现发展,尤其是高质量的发展?今天我们强调,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实现这三个“第一”的核心便是企业家精神。

如何发挥企业家精神

责任落到了政府、企业家、大学和研究机构的科研群体。就政府来说,在现在这个阶段,如果要企业家发挥企业家精神,就要为他们塑造一个良好的政治和社会环境。至少如下三个问题是需要回答的。

第一,为什么要做企业?如果企业做大做强了之后很有可能不属于企业家了,或者感觉越来越不确定了,甚至不安全了,或者那么企业家就不会任何动力来做企业,更不用说企业的扩张了。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财产和企业家人身安全的保护。财产和生命安全可以说是整个西方法律体系的核心。过去把这个和西方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是不科学的,因为这种实践远远早于资本主义制度的出现。人们可以说,这是任何一个社会经济发展所需。

第二,做什么?这是空间问题。在没有国有企业的经济体中,企业家们不会遇到这个问题,而在中国,因为庞大的国有企业的存在,民营企业家必然会遇到这个问题。中国的混合经济从改革开放之前的计划经济演变而来。早期存在国企和民营的边界问题,即哪些领域应当由国企来做,哪些领域应当由民企来做。在PPP模式出现之后,问题变成了哪些事情应当由国资来做,哪些事情应当由民资来做。如果不解决国资和民资的边界问题,如果民资没有足够的体制和运行空间,那么即使想做,也会找不到要做的事情。

第三,如何做?这是手段和工具问题。例如,企业需要资本和金融支持,需要全国统一市场,需要统一的规则,需要统一的标准。政府必须在这些领域有所作为,而把其它的留给企业和企业家自己去做。不过,现实情况是,市场(企业和企业家)还没有起到市场主体作用,政府还没有起到更好的作用。这种情况必须得到改变。

但是,企业家无疑是企业家精神的主体。就企业家而言,企业家绝非是一个被动的个体,而是积极的行动体,这个群体不应当仅仅是适应环境,而是要改变环境,不仅为了自身的发展,也为了国家的总体发展。

企业家如何发挥企业家精神?至少可以从如下五个方面发力。

第一,发现力,即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找到解决问题方案的能力。我们不能总是要求政府能够为我们做什么?而是要问我们能够为政府做些什么?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尤其是实现共同富裕现代化方面,企业家和政府的利益高度一致。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家和作为政治主体的政府,如何不能互相配合和合作,那么很难有效推进现代化进程。

企业家活跃在国家的经济活动第一线,是实践家,知道如何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出现了什么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在这个方面,企业家要主动发现问题,及时向政府提出来,并积极和政府合作,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不要等待问题累积起来了,政府采取一些极端的举措来解决问题。如果那样,成本和损失就会很高。很多年前的山西煤炭开采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近年来的房地产、互联网和社交媒体、教培领域所产生的问题都有同样的性质。

第二,竞争力,即提高和强化企业竞争力。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性是不言自明的。但国家的竞争力不是抽象的,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是企业的竞争力。较之任何社会群体,企业家处于科技创新的第一线,熟悉各行各业的发展情况。企业家要了解各种技术从何而来、现在发展到了何种水平、将来的趋势又是如何,这样这样才能明了自己所处行业的发展,做应当做的事情,获取和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第三,原创力,表现在两个方面,即1)企业的技术升级,尤其是对原创性技术的追求;2)企业组织的革新。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们在两个方面都积累了异常丰富的经验,但不仅不能自满,而且需要更大的投入。较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这些方面所受制约较少,民营企业应当发挥民营企业所具有的灵活性,大胆创新。经验地看,那些做强做大了民营企业都具有这两方面的优势。还应当强调的是,原创力并非要关起门来自己创新,而是要在开放状态下,和国际合作的创新。

第四,拓展力,有两个维度:1)广度,基于空间分布的扩张,生存要素的有效配置;2)深度,基于劳动分工至上的扩张。如果从两个维度来看内循环和外循环,企业家可以找到更多的发展机遇。具体来说,在内循环方面,我们要把东部的制造业、资本优势和西方的资源、土地和劳动力优势结合起来;在外循环方面,我们要配合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在第一波国企引领的“走出去”之后,民营企业要跟进。

第五,整合力,整合各种生产要素。当我们说,市场在生产要素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企业家无疑是市场的主体,是企业家在配置各种生产要素。

尽管今天我们的经济面临各种挑战,但对企业家来说,应当把各种挑战视为机遇。危机不浅,但对企业家来说,机遇更大。在国家把重点再次置于经济发展之上的时候,企业家就要思考自己的责任。总体上来说,在过去四十多年里帮助我们实现从“贫穷社会主义”到“全面小康社会”的转型的机制已经无法继续帮助我们实现从“全面小康社会”到“高收入发达社会”的转型。新的机制是什么?在哪里?如何确立?这是我们企业家必须思考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不仅能够促成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更可以辅助国家整体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系郑永年在由广州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联合主办的第二届“湾区科创峰会”“民营企业与科创新型举国体制”分论坛上的主题发言扩写而成。

编辑:IPP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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