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四问题被责令改正:未将中信产业基金纳入子公司整改计划(中信证券基金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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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四问题被责令改正:未将中信产业基金纳入子公司整改计划(中信证券基金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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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 视觉中国 资料图因组织架构规范整改过程中存在问题,“券商一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600030)被深圳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10月24日,深圳证监局披露的公告称,经查,中信证券在组织架构规范整改过程中存在四方面问题:

一是下属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等7家待整改子公司及管理的多只产品、多项投资项目未通过个案申请审核。

二是为管理在建物业或进行专项投资设立的金石泽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信实投资有限公司未清理完毕。

三是私募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跟投产品的出资超标及直接投资项目问题未解决。

四是未将直接持股35%的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纳入子公司规范整改计划。

“以上情形反映出中信证券合规意识薄弱,内控机制不完善,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的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中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监局称。

深圳证监局同时强调,中信证券应当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自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加强对券商等中介机构的监管,成为监管层的执法重点之一。特别是全面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下,对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公开资料显示,虽然作为“券商一哥”,中信证券各项业务执业水平均位居行业前列。但近两年内,中信证券同样收到了不少罚单。

例如,9月30日,大连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孙东山、胡笑菡、贾明、姜军等在中信证券大连分公司任职期间,庞晓在中信证券大连中山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均存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的行为。

大连证监局公告显示,根据相关规定,孙东山、胡笑菡、贾明、姜军、庞晓等5名中信证券员工,均被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1年6月份,山东证监局指出,经查,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邹平黛溪三路营业部从业人员张涛、刘爱萍、孙春燕和王立平,在销售“江苏高投掘金一号新三板投资基金”业务中,分别存在以下一项或多项问题。

“一是未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风险;二是向投资者承诺收益;三是私自组织投资者汇集资金至指定客户名下购买该基金;四是未落实客户实名制管理要求。”山东证监局彼时表示。

山东证监局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对张涛、刘爱萍、孙春燕和王立平等4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1年4月份,证监会官网集中公布了38条投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其中,中信证券因在保荐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申请过程中,提交的申报材料存在财务数据前后不一致,披露口径出现明显差异;信息披露内容前后矛盾;未履行豁免披露程序,擅自简化披露内容等方面问题,被出具警示函。

2021年2月,中信证券因私募基金托管业务内控不完善、个别首次公开发行保荐项目执业质量不高、个别资管产品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向客户提供对账单等问题,被深圳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中信证券应对私募基金托管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深入整改,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和流程规范,保障业务规范开展,谨慎勤勉履行职责。”深圳证监局彼时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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